第042章 萧宸的危机(1/8)
得知岳清兰在“八一三”大案判决之曰,大庭广众之下被人捅了一刀,林森大为吃惊:尽管他很不喜欢这个多事的女检察长,更不赞成对周秀英判决的抗诉,但对这种暴力事件的发生仍是无法容忍的。这不是对岳清兰个人的挑衅,是对政斧和法律权威的挑衅,如果容忍了这种挑衅,没准哪一天他这个市长也会吃上谁一刀!
和唐旭山在电话里简单地通了通气,林森便驱车赶往市公安局。
这是当晚七点多钟的事,距行刺事件发生过了不到两小时。
赶到公安局值班室时,唐旭山已先一步到了,正沉着脸听江云锦、伍成勋和办案人员做汇报。一位刑侦大队队长汇报说,尽管当时在场同志反应比较及时,凶还是趁乱逃了。现场群众中没谁携带凶器,现场也仔细找了,找遍了各个角落也没发现任何凶器。唐旭山很恼火,说竟然有人在我们的法庭门前行刺检察长,这起事件姓质极其恶劣,影响太坏了。他指示江云锦和公安局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,精心组织,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破案。林森也发了一通市长的大脾气,明确要求江云锦和伍成勋说:这个案子要定为大案要案,要限期破案,短则十天半月,最多一个月!
林森从公安局出来,原说要和唐旭山一起去医院看望岳清兰的,不料,刚上车就接到了余可为秘书小段的一个电话。前不久,林森把小段的哥哥安排进了河府县政斧班子,由农业局长提为副县长,小段心里挺感激的,关键时候总给他通风报信。
今天这个电话又很关键,小段透露说:“林市长,事情看来麻烦了!‘八一三’大火案判了这么多渎职干部,判得又这么重,可为同志说,包括你和唐书记在内的干部处理估计就得水涨船高了,可为同志知道了这个判决结果后,愁得直叹气啊!”
林森马上警觉了:渎职者的法律责任要追究,领导责任也是要追究的。据说中央有关部门一直紧追不放,几次来人来电催促,要求省里把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处理方案报上去。中央追省里,省里便追市里。前几天,市委、市政斧经慎重研究后,将拟处分的十二个处级干部的处分方案报给了省委。现在案子判了下来,省里研究处理干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,包括对他和唐旭山等市级领导干部的处理。
林森的无名怒火一下子蹿上心头,对岳清兰仅有的一点同情全被愤恨取代了:简直是他妈的混蛋,已经判了这么多人,判得又这么重,检察院竟然还对周秀英的判决提出了抗诉,竟还要把周秀英处以极刑!如果周秀英该杀头,祸水继续往上涨,他这个市长岂不要被追究渎职罪了?这样拼下去怎么得了?他的仕途岂不全玩完了?!
小段也说到了这一点:“就说周秀英吧,受贿五十万就判了十五年,检察院还提起了抗诉!如果岳清兰抗诉成功,真把周秀英判了死刑,林市长,你想想吧,你这市长还能干下去吗?撤职都是轻的吧?让可为同志怎么在省里为你们说话啊!也不知你和唐书记是咋掌握的,就眼看着岳清兰和检察院这么乱来啊?!”
林森听得心情益发郁闷,连连应着:“是啊,是啊,有些情况我和你说过吧,这个岳清兰谁掌握得了啊?再说,唐旭山同志又是这么个不阴不阳的态度……”
小段安慰说:“林市长,你也别紧张,据我所知,可为同志对你和唐书记在态度上还是有区别的,我看是把账全记到唐书记头上了。有个事你知道吗?就是今天下午的事:可为同志得知判决情况后,打了个电话给你们唐书记,想请市委出面做做岳清兰的工作,让检察院撤回抗诉,唐书记又给顶回去了,说不好办哩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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