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四章 恨她就带她去探险吧(1/2)
我真后悔张开眼睛,如果一直看不到兴许还好些。现在胃里堵得很,阵阵向上翻涌,想吐又吐不出,只能按着胸口干呕。地上一把把枯骨,已够惊骇了,但最渗人的却是大厅中央的一口大油锅。小五刚刚把火折子扔了进去,这会锅里正烧得旺,一把焦黑的枯骨在熊熊烈火中早不成样子。黑眼珠和你的笑脸,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。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,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。”罗大佑的这首,还真应景啊……只不过这容颜转变的稍微大发了点。
周围的墙上除了铜灯还有几颗硕大的明珠,灯火虽未通明,但有明珠反光,倒也足够看清那些黑洞洞的,曾经的眼睛现在的窟窿。一双双黑洞,好奇的打量着这两个,不,我这一个没出息的新人,好像是说,“哪来的呆鸟,吐什么吐,没件见过英姿飒爽的前辈吗?嘿,说不定你待会也得躺下来陪哥哥们呢!”尸癖,也不喜欢骨感美的男人,就失陪了吧。”我小声嘟囔道。么?”想跟他们躺在一起。”我指了指周围的尸骨,“你看凡是有衣服留着的,都是男人,估计没衣服的老前辈也不会有几个是女的。”啊,都是男人,”小五点头道,“本来这种地方。也不会有什么女人。”能和他们在一起,男女之防不管生死都得防,”我很严肃的做远目状。余不欺暗室,但此处诸公就未必了。万一他们半夜骚扰我怎么办?”有我呢。”小五笑眯眯的坐到我身边,“谁敢欺负你,我就让他和你后面那位前辈作伴。”
我身后那位前辈,大约刚死了几十年.1还有头发,骨骼也没散架,面壁而立,衣服虽然破旧,但仍看得出昔日光彩,头上的发簪亦是稀罕物,真是名副其实的“潇洒死了”。行,这位前辈恐怕是这最可爱地人了,非要找人作伴也该找我。”我强忍吐意。仔细打量起墙边的骷髅,“你看他那身精细的打扮,家底肯定少不了。再看他那头乌木般地秀发,生前定是位风流侠(邪也行)少。我就喜欢这种男人。”我故作轻松的笑道。“他是我地了,你要找相好尽管挑。除了他都行。”
近墨者黑,绝对的,我就是和墨待久了才被染黑。曾经,我是一只纯白而沉默的羔羊,终日蜷缩在草原角落,等待毛毛哥哥那似魔似幻如在风中凌乱的狼吻……是哪种男人?”小五摇头晃脑的问道,“家底颇丰还是风流侠少?”我跟谁风流去?”我鄙夷地瞪了他一眼,“瞧你问的,纯粹是废话。对了,你说的风流不是迎风流浪之意吧?你要有这种理想,可以考虑把家产给我,我会帮你好好败光。”真是死到临头都不知悔改呀。”小五摇摇头。有什么可悔改的?我说的都是实话,没钱到哪风流去?真要饿到易子而食,我看谁还风流。”
小五愣了一下,甜甜一笑,“真是爱钱不爱命,凭这点,你就跟这位风流侠少很般配。”他走到侠少身后,“知道他怎么死的吗?”
我摇摇头。这家伙紧紧贴着墙面,看不出搞什么名堂。小五用短剑小心翼翼划开那人的衣服,然后轻轻一扯,漫天彩蝶纷飞。这位帅哥生前一定没想过自己会被人看得如此通透,只可惜他没有脸红的机会了。卡的是什么?”我顾不上害怕,好奇地走上前去。吧?”小五把我拉到另一颗明珠下,“想不想把它摘下来?很值钱的。”
他怎么知道我在打明珠的主意?这么好地东西,要插在我头上得多耀眼啊,我的光彩再加上它地光彩,从此中华大地将永远极昼。黑夜给了我们黑色地眼睛,我们却只用它看到光明。“这合适吗?”我做垂涎状搓手,“你家先祖的东西,我一个外人拿去,是不是不太好?”不管我内心觉得多合适多好,嘴上该客气还得客气。意而已,喜欢就拿去,有什么不好地。”
大富之家就是有气魄,我喜欢,甭管多贵重的东西,一句小玩意全打发了。明珠挺高的,我紧贴着墙壁,踮起脚拼命向上摸,可依然差了一大截。我试了好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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