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回 风流难掩蚀殇情 窃玉偷香梁上人(1/8)
词曰:
谁念西风独自凉,萧萧黄叶闭疏窗,沉思往事立斜阳。
被酒莫惊春睡重,赌书消得泼茶香,当时只道是寻常。
这是一首绣在一件貂氅内衬中的词。
字体飘逸,顿笔处用墨极重,颇有几分魏晋遗风的雅致,只可惜,那字上所附针线,却不知为何选用红的刺目的珊瑚红丝,如此一瞧,道是给这原本凄楚的词蒙上了一层血红。
“诶,怜怜,这‘寻常’俩字儿破了,给我好好补补。”
“你再叫我一声那恶心名儿试试!”
“怜怜~”
“你——!滚!”
“要不这样好了,你要给我补了这俩字儿,补的好了,我就不恶心你了。”
“……”
实在受不得这汗毛直立的恶心,这名为‘怜怜’的女子,只得忿忿的拿了笸箩,攒起了针脚,把余怒使劲儿在那破洞之上。
您定是一头雾水,想问,这怜怜又是谁?
正是谷子,名字的来历很简单,阿克敦说:“瞧瞧,如今咱俩这腿,真真儿是同病相怜啊!以后爷儿就叫你怜怜吧!”
怜你妹!
谷子窝了满肚子的火,却苦于无处发泄,原因无他,因为她答应过他,如果他劝服了千卷,她就在小爷儿不在这段日子,暂留府上伺候他几日。
原本她不过是随嘴一说,可就是那么奇怪,也不知道那臊狐狸究竟与那呆子说了嘛,她都没劝动的事儿,只一晚,便被他搞定了。
当他牛逼哄哄的跑来跟她说:“搞定了,也不是什么难啃的骨头么。”
谷子简直以为他骗她玩儿,可当她撒腿跑去刑部大牢紧张的问陆千卷时,他却实点了点头,只是她不懂,为什么当她因他识时务高兴的几乎要蹦起来的时候,那书呆子却万般疲乏的闭上了眼。
他跟她说:“我累了,你先回吧。”
死心眼儿的姑娘总是习惯为别人找理由,正如那日的谷子,当她把自己的氅子解开来,覆在书生身上时,她一双手温柔至极的摸了摸陆千卷纹丝不动的头,像母亲一样拍了他许久,而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。
她有些心疼的想:他那一肚子正气,如今这般,心中总是不好过的吧。
她不知道的是,再她转身离开牢房时,陆千卷却从‘熟睡’中醒来,他睁开眼睛,满是痛楚,双眼通红。
……
“呸!”谷子噤着鼻子又啐了一口,自打在阿克敦府上住下,已经是数不清的第多少次了。
扯了一根珊瑚红丝,用牙咬断,她拿着绣花针,对着烛火,利落的穿着线,彼时翻了一个白眼儿,心下咒骂着:死狐狸!白养了满院子的女人!就连个针线活精细的都没有?
可不?
就他那一院子女人,走过路过比园子里掌的灯还常见的多,一个个儿成日打扮的跟花儿似的,也不嫌这大冬天的倍儿冷,雪中拨琴的拨琴,冰上跳舞的跳舞,但凡阿克敦走过,那一个个媚眼儿甩的,若不是这府上背景尤为精致,冷不防一瞧,简直以为到了妓院。
唯一不同的是,这满院子几十个姑娘的恩客只有一人,那便是那臊狐狸,只要他一笑,那些个姑娘简直就是得了神眷顾一般感激涕零,弹的更欢,跳的更艳!
所以说么,谷子讨厌阿克敦绝对不是没有原因的,若是有人问她为啥,她甚至不用琢磨,就能说出一堆。
她就没见过像他那么矫情的公子哥儿,便是贵为皇子的七爷也没他那么多毛病,比如说他对穿衣要求之高,简直让人咋舌,什么棒子砸的衣裳他不穿,熨烫的不平整的他也不穿,未曾熏过香的衣裳他更是瞧都不瞧,谷子曾有幸瞧见过一个丫头弄炭火时,不小心扑了些飞灰在他身上,他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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