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章 真凶(1/3)
赵磊点上一根烟,迅速推理起来:
张武和胡飞于年初在工地打工,3月份吕秋失踪后,工地负责人变成黄富强,黄富强出于某种原因拉拢张胡,在6月底,不知何故离开所在工地,8月5日胡飞检查出颅内肿瘤,同天给黄富强打电话,黄富强答应借五万,还找张胡二人商量事情,再到8月12日,张胡二人持□□抢劫金店,自己提前接到报警,赶往现场遇到逃离的二人,二人走投无路进花店挟持花店老板,再后来为了防止二人造成更大伤害,警方狙击手击毙张武,自己击毙胡飞。很明显,张胡抢劫金店是为了钱,这钱很可能就是为胡飞治病用的,而二人当时带的□□,威力不大,不足以穿破皮肤,说明二人只是单纯抢劫,并不想犯下更大的错误,但是当时情况危急,警方不得已之下,只能击毙二人。从时间上来看,张胡抢劫金店很可能是受了黄富强的暗示或者指使。而给自己打电话报警的人,极有可能是黄富强,黄富强教唆张武和胡飞抢劫,再借刀杀人,提前给自己打电话,确保自己赶去的时候张胡二人尚未逃走,而那天在金店里最后去的客人,应该也是黄富强安排的。这样看来,黄富强是处心积虑想要害张胡二人。虽然还不明确黄富强这样做的目的,不过黄富强出现在花店,很可能当时张胡挟持花店老板并不是偶然,黄富强、张武、胡飞与花店老板本来就认识,结合林翀调查的信息,那么,就是说……
想到这里,赵磊狠吸一口烟,对着自己脸上扇了个巴掌,骂道:“真特娘的混!这俩人也真傻,为什么不放下武器,如果只是单纯持假枪抢劫,没有挟持人质,顶多判个十年,烦什么糊涂,把命都搭上了。”赵磊很是内疚,如果当时自己再拖延一会儿,如果知道二人拿的是□□,如果,可惜已经没有如果。张武和胡飞,一个是自己亲手击毙,一个是自己授意狙击手击毙,这俩人都还那么年轻,以后的路还长。
(持假枪抢劫,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,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,视情况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如果抢劫之后还挟持人质、犯罪在继续或者扩大,警方不知劫匪所持是假枪,将之击毙也是符合程序的。)
赵磊刚抽完烟,门口气喘吁吁的林翀就跑进来,林翀为了尽早赶回,没等第二天的班车,搭乘货车回来的。赵磊和林翀来不及客气,见面就问道:“胡飞的妹妹今年多大,什么时候离开老家的,还打听到什么情况?”
林翀边喘气边说:“大概五六年了,胡飞的妹妹胡丽,今年22岁,五六年前离开老家,下落不明。”
赵磊拉着林翀上了警车,立刻给小王打电话,询问黄富强的情况。小王表示,黄富强回家后一直在家待着,没有外出。赵磊想了一下,让小王立刻逮捕黄富强。
赵磊和林翀开车赶往花店,看看时间,晚上7点,来到花店,发现店门已经锁上。赵磊又给小王打电话,这次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,赵磊马上问道:“现在情况怎么样?”
电话那边没人回应,传来“砰、砰、砰”三声巨响,然后那边把电话挂了,赵磊知道,这是开枪发出的声音。
林翀开车,二人迅速赶往黄富强家,赵磊打电话到警局叫了增援。
赶到黄富强家,黄富强住在一栋二层别墅,大门打开,赵磊和林翀进到别墅里,房门口,小王满头是血倒在血泊中,而黄富强则眉心、左手、右手各中一枪,已经死透了。赵磊查看小王的伤势,头上被重击,出血不少,不过没有生命危险。赵磊和林翀在现场勘查起来,现场有明显的打斗痕迹,小王躺着的地方不远还有个大号花瓶,而小王和黄富强身上都有外伤,据推测应该是小王来到黄富强家抓捕黄富强时,二人打斗起来,而后黄富强用花瓶击倒小王,小王的配枪没有找到,而黄富强中枪身亡,很可能是埋伏在暗处的真凶趁机夺了小王的配枪,击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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