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 东窗事发前夕(1/2)

从书房走出来,沈嘉握紧手里的那张卡,将它放进自己的小柜子里。

思绪万千,又不知道找谁诉说。

她给赵书凝发了个消息:“凝凝,对不起,我今天身体不舒服,下次我们再一起去玩好吗?”

另一边的书房。

陆瑾年站在刚刚沈嘉的位置,给陆老爷子倒上一杯茶:“爷爷,您现在说谎话也不用打草稿了。”

“臭小子!有这么跟你爷爷说话的吗?”

陆瑾年笑着不说话,反倒是陆老爷子开始感慨,“我现在是真老了,有些事,还不如你这个孩子想的周到。”

陆瑾年来找他时,明里暗里怪他没有照顾好沈嘉,他不理解,听完陆瑾年的理由,他才觉得自己是真的老了,不了解年轻人的心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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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快冬天了,院子里的白杨树上的叶子都落了,变得光秃秃的,陆家老宅里除了一个耄耋老人,还有两个安静的孩子,越发显得萧条。

午后的阳光正好。

陆瑾年敲开了沈嘉的房门。

“隔壁新搬来的人是我姑姑,他们家的后院里种了很多花草,还有温室,冬天也开着,你想去看吗?”

沈嘉的手指扣着门板,她记得赵书凝说过,陆瑾年是个高冷的人,最近他找她过于频繁了,是因为那件事想安慰她吗?

陆瑾年确实是这么想的,他不想沈嘉一直待在屋子里,也不想她被太多人看到。

“走吧,我平时都进不去她的花园,我姑姑最喜欢漂亮的女孩,看到你她一定会欢迎的。”

陆瑾年拉住她的手,将她牵出房间。

像握住了一团云彩,软软的。

陆瑾年蓄谋已久,他终于牵住了她的手。

两个人踩着地上的落叶,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,寂静的庄园里,因为这些细微的声音,有了轻快的气息。

隔壁的院子比陆家的小了不少,但由于主人的精心设计,反而精致巧妙。

陆瑾年的姑姑是一个很有生活情趣的女性,今年四十岁了,保养的像二十七八。年轻时在陆氏忙过一阵事业,一直没有结婚,后来从陆氏辞职开始了游山玩水的“退休生活”,生活过的有滋有味。

亏得陆老爷子开明,没有逼她结婚。

现在,她正在看她养的兔子,那只大的刚刚生下了六只小兔子,身体都还是粉色的,只有一只手掌大小,像一只大老鼠。

听到声音,陆邵薇转过身来,“瑾年?今天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?”

“咳咳,”陆瑾年被揭穿,哪里是人家不欢迎他,分明是他没空过来。不过,他丝毫不觉得尴尬,还非常生硬地转移了话题,“姑姑,这是沈嘉。”

闻言,陆邵薇的视线转移到陆瑾年身边的小姑娘身上。

沈嘉今天扎了一个丸子头,穿着一件宽松的毛衣,搭配一条直筒裤,整个人乖巧又青春,是任何长辈都会喜欢的长相。

“你就是沈嘉呀,老爷子跟我提过几次,说是个招人喜欢的小姑娘,我还不信,今天一见,果然是好看,怪不得老爷子喜欢。”

沈嘉听到陆邵薇的夸奖,小脸飞红,她乖巧地回道:“您过誉了。”

陆邵薇又看向陆瑾年,这小子,平时除了很郭其和江一帆走的近,这还是第一次带女孩子出来玩。

这要说他心里没啥想法,她可不信。

“你们俩先玩,今天就别回去了,我去叫人准备下午茶。”

陆邵薇一身素雅的旗袍,走起路来风情万种,像民国时期的美人从画卷里走出来了。

沈嘉看的呆住了,她从来不知道,一个女性可以美成这样。

直到陆瑾年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,“看什么呢?”

“我觉得你姑姑好美啊!”沈嘉还没有回过神来,声音里都带着向往。

陆瑾年轻笑一声,“这话你应该当着她的面讲,她指定又开心坏了。”

“过来,看看小兔子。”

沈嘉小时候养过一只兔子,但她从来没有见过刚出生的兔子,听到陆瑾年叫她,不免好奇探出小脑袋。

她用自己的手指轻轻摸小兔子的脑袋,上面光秃秃的,只有几根稀疏的毛发。

“过几天,它就可以睁开眼睛了。”听着陆瑾年的话,她觉得很神奇,这些小老鼠一样的东西,长大后真的是兔子吗?

她又忍不住伸手摸了摸。

陆瑾年看在眼里,心想等走的时候一定要问姑姑讨一只。

可能是心情好些了,沈嘉开始跟陆瑾年讲自己以前的事,“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兔子,是我奶奶从集市上买给我的,不过没有这样小,这样小的兔子离开兔妈妈是活不成的。”

她伸手比了比,“我养的那只兔子就那么大一点,后来,我总是喂它,抱着它去白杨树林里散步,它长的很快,胖的跟个球一样,我就抱不动了。”

陆瑾年想起白杨树下的小姑娘,那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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