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1章 毒味相投,狼狈为奸(2/3)

“复华社”通过那条新的销售途径大肆敛财,可是好景不长,出事了:那一年,这条“毒品绿色通道”突然惨遭打击、不再畅通,而那个生状况的“断点”,恰恰就是滨城!

令人啼笑皆非的是:摧毁设立在滨城的“复华社毒品交通站”的,竟然不是政府的禁毒机构和缉毒组织,而是作为“同行”的另一个“贩毒团伙”:范锦阳和范锦明。

原来,范锦明兄弟二人当年为了垄断滨城的毒品交易,他们率领一众团伙成员血洗了滨城的毒品市场,曾经隐匿在滨城的其他贩毒团伙,几乎被他们横扫殆尽!而“城门失火殃及池鱼”,作为诸多贩毒团伙的“主要供货方”,“复华社”的那个所谓的交通站也未能幸免于难,交通站的两名领导级人物就此失踪,至今仍然下落不明。

既然找到了问题的根源,那么就要想办法去解决问题。“复华社”希望袁方能利用他的关系网络,在短时间内重建“滨城交通站”,并恢复“毒品通道”的畅通。

可这就让袁方为难了:他当然可以利用自己所控制的“官方关系”,来清剿范锦明的贩毒团伙,可如此一来势必会造成相当巨大的响动,“复华社”下一步的工作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!可是如果不铲除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“害群之马”,那条“毒品通道”就无法畅通……

就在袁方左右为难之际,李维将这件事情对袁方作了分析:

范锦明犯罪团伙,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扫荡滨城的毒品市场,这说明了什么?这说明他们就是一群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亡命之徒!可是,他们在滨城制造了这么大的响动,可公安机关竟然没有抓到他们的任何把柄和罪证!这又说明了什么?这说明那伙人不光组织严密、做事缜密,而且在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内部,很可能安插有他们的“眼线”。也就是说,他们拥有自己的“关系网”。

假如这些推断和分析成立,那么要将范锦明团伙铲除,就绝非易事了!

李维的建议是:既然太过冒险、又没有“铲除”的万全之策,那为什么不将那伙势力加以利用呢?

接下来,李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:先利用“合作”作为诱饵,对范锦明进行接触,然后想办法将其团伙“收编”!假如计划能成功,那结果自然是皆大欢喜。

李维的这个计划可谓是两全其美、一举两得:既可以利用对方的原班人马和其“关系网”,恢复“复华社”的交通站、保障贩毒线路的畅通,又可以扩充“复华社”在滨城的势力!并且,当时的“复华社”也正需要有一支属于自己的“武装力量”,而范锦明团伙在滨城江湖的霸道和毒辣……那自然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啦!

李维的建议让袁方茅塞顿开,可是让谁去完成这项沟通工作呢?当时刚在省城中医院参加工作的李维,毛遂自荐、主动请缨:为了组织的展和壮大,他将马上辞去工作,回滨城与范锦明取得联系……

就这样,回到滨城的李维通过他人的引荐,约见了范锦明,利欲熏心、臭味相投的两个人一见如故、一拍即合!正如李维预料的一样,他们接下来的合作是相当的融洽和愉快。

可是一年之后,又出事了:我公安机关和边防部队,在我国与北方某邻国的边境线上,成功拦截并破获了“复华社”的跨国走私、贩毒团伙!由此,我国政府对邻国出了警告,并加强了边境巡防,彻底斩断了“复华社”的“化工类毒品”的入境渠道!“复华社”在境内的毒品生意,也再度陷入了“半瘫痪”的状态。

“复华社”并没有就此善罢甘休,一年之后,在李维的斡旋和鼎力支持之下,范锦明在滨城为“复华社”构建了两处“化工类毒品”的制毒工厂:一处就是被林皓阳成功破获的、位于滨城市莱县七里镇王疃村的那个制毒窝点,那里也是范锦明母亲的老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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