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〇六三章 见绌(1/4)

第一〇八*九章敏感

“多谢凤爵爷挂念。︽∝,..老爷子在里面怎么样,嘿嘿,各种说法都有,我们兄弟现在,想见老爷子一面,都求告无门,已经快半年多没有老爷子的准确消息了,放在过去,唉,世态炎凉,墙倒众人推,小人当道,灶鼠横行,如凤爵爷一般的仁人君子,高风亮节,……。”

“还是二哥说的准啊,凤如山,不是一个怕事的乡下人,果然大有来头。”

郑晓江看了不动声色的郑晓溪一眼,对二哥的识见,佩服的五体投地。

“呵呵,不能全怪世态炎凉吧。郑公子,法随人意,有其利必有其害,区别不过谁是受益者,谁是受害者而已。以人胜法,就像作茧自缚,大网中的每个人,到头来,都终将被网在其中,收其利,也受其害,也许只有把整张网一把火烧掉,才能少些世态炎凉的感叹,……。”

根据凤如山的了解,按照吴越国的律法,如郑志祥一般在押的疑犯,其家属或者委托的状师,是有权申请会见的,当然,只是有权申请,能不能批准,就要看有关部门审核的结果了。而擎天城的实际情况,简单地说,就是一句话:根据实际情况,如果不影响案件的侦破、审理,可以批准。

可以批准,反过来说,也就是可以不批准,至于到底是什么样的“实际情况”才会批准,当然能够写出很多的文章,很多很多,以前,郑晓溪,包括郑晓江,是写文章的,现在变成了被写文章的人,自然会有所抱怨。不过世事如棋,天道好还,凤如山觉得,不能什么事情都怪人心不古上,要怪,就怪“可以”两个字。

华夏大陆,至少在岐山境,类似的情形,是应该批准,而不是可以批准,也就是说,没有特殊情况,必须批准。特殊情况四个字,当然也能够写出很多文章,但是,可以批准和应当批准,还是有很大的区别,反映了不同的理念,导致了不同的制度设计,最终的结果是权力在不同人群中分配份额的差异,其中的优劣得失,凤如山倒是不介意和郑家兄弟探讨一番。虽然他自己并不擅长这一套,只是偶尔琢磨一下,但听林师吾和端木靖,包括王茹清,说的多了,应付一下场面,还是问题不大。

“呵呵,布局错落有致,老树新苗都生机勃勃,比我们家的花园多了几分自然之韵,少了几分雕琢之气,凤爵爷请的花匠不错啊,我家花园之中,倒也有几种擎天城不常见的奇花,凤爵爷有兴致的话,……。”

“凤如山还是个老学究?不太像!难道他是出身于王侯之家?在久安城混过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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