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五章 僵尸(2/3)

第二种说法是:

僵尸之说盛行于明中叶以后及清朝。清代笔记载僵尸者最多,首推袁枚的《子不语》及纪晓岚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,此二书可以说是僵尸大全。

湘西赶尸之说,又称移灵,属茅山术祝由科,发源于湘西沅陵、泸溪、辰溪、溆浦四县,在尸体未腐化时由术士赶回乡安葬。赶尸的术士大约三五同行,有的用绳系着尸体,每隔几尺一个,然后额上贴黄纸符,另外的便打锣响铃开路,昼伏夜行。天光前投栈,揭起符纸,尸靠墙而立,到夜间继续赶路,亦有人指赶尸者其实背起尸体而行,但由于身穿黑衣夜行,途人便自然看不见赶尸者,以为有行尸。

第三种说法:据湖南民间传说,僵尸最早是用来贩毒的。

打扮成道士模样的人就是毒贩子。昼伏夜出,如上文所述,三五同行,却不是用绳子系着尸体,而是用木棍架起来搭在前后两人的肩上,看起来尸体也会走路。摇铃、黄纸符都是为了掩人耳目。这种方法普通人不敢接近,官兵也晦气,所以是贩毒的好方法。

夜里走路有利于尸体的保存,当然,鸦片之类的毒品可以存放在尸体上,更安全。

第四种说法是,《阅微草堂笔记》把尸体成为僵尸的原因分成两项:新尸突变及葬久不腐。

养尸地,土壤土质酸碱度极不平衡,不适合有机物生长。因此,不会滋生蚁虫细菌,尸体埋入即使过百年,肌肉毛发也不会腐坏。有些资料显示尸体的毛发,指甲会继续生长(其实是皮肤脱水后毛发和指甲根部外露造成的错觉)。在风水学中,亦有此一说。

坊间流传道家有太阴炼形之法,尸体葬数百年,期满便会复生,新死的尸体被邪物/邪气附身,尸体吸收了阳气,借人生气而尸变,人死之际,魂一散而魄滞。

这第五种说法,相传在清朝野史中有记载僵尸的故事:大致是说清朝初年,湘南西边,有一个靠山的小村落,村中一个无赖因盗墓而中尸毒,后虽被一老人救回,但因再度做不当的事,被全村的人打了一顿,再丢在后山草丛中让他自生自灭。

过了几天,他再来求救,但这次没人愿意帮他。村民们将他打他一顿,然后绑在树上,虽有人出言劝阻,但无人理会。最后他死在树上,晚上村民想将之安葬,但发现尸首不见。最后他回来杀了全村,村民因被咬而一个一个变为僵尸,一些及时离开的村民在早上回村探望时也惨变成僵尸。

袁枚《子不语》:人之魂善而魄恶,人之魂灵而魄愚,魄主宰人身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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