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南锣鼓巷(2/3)

戴了没几天镯子,这个镯子是奶奶给的,说是留给长孙媳妇的,父母都没有权利要。

这只镯子非金非铁,非玉非石,它发出幽幽的黑光,包住了他的头,在他咽气的瞬间,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
当他再次醒来时,已经重生到了一个十岁的小孩身上,他也叫刘大壮。

而他现在的家在昌平镇的一条村,没有母亲,听村里人说,是和父亲去了一趟城里,只有重伤的父亲回来了。

从那以后,本来不爱说话的父亲就很少开口。

父亲的名字叫刘清泉,据说是因为奶奶喝过山里冒出来的泉水,才有了父亲的名字。

刘大壮是跟随父亲到地里干活,回来的路上不小心摔倒,脑袋磕在了石头上,昏迷不醒。

一道黑光从他头顶落下,他的左手腕上多了一圈淡淡的胎记,不细看是看不见的。

而他的灵魂也换了个人,来自后世的一位快三十岁的光棍汉,占据了他的身体。

从那天开始,他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强,只用了三天,伤就好了,本来瘦弱的他也强壮了起来。

当然,肉眼是看不出来的,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。

父亲从镇里请来的大夫,看的是啧啧称奇。

他那不苟言笑的父亲,不经意间也会露出笑容,从此父子两人相依为命。

1944年,刘大壮13岁,父亲听说里长以前上过私塾,就提着他藏了许久的酒和家里的两条腊肉,带刘大壮去拜访了一下。

不求他学成啥,只要能认得自己的名字就行。

本身就是农村孩子的刘大壮,也慢慢习惯了,跟着父亲下地干活,晚饭后又到里长家跟着识字。

学了大半年,里长说:“我会的都教完了,你以后就别来了。”

不来就不来,要不是自己不认识繁体字,刘大壮根本不会来。

因为他发现,里长就是认识一些字而已,还学的不全,有些字都教错了!刘大壮也不反驳,自己知道怎么读就行。

对于生活的艰苦,刘大壮可以忍受,本来就是战乱年代,能有个稳定的生活环境,已经是大多数人的渴求。

唯一让他诟病的是,衣服是麻布做的,总是和自己的皮肤打架,身上一直是红彤彤的,出点汗那真是酸爽。

自家就两个大老爷们,屋里乱也就算了,关键是衣服没人补,一直是这里一个洞,那里一个洞的。

1947年,刘大壮已经16岁了,长得比父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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