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五章 结案=未结案【十九】(1/4)

时间:庆功宴第五天

地点:金镇

主题:突然冒出来的宝石案

宗安康,还有很多问题,没有给沈老说。如果单单是案件,最后,当然有待考证。目前还不能真正定案。不过这个案件的背后,就是沈老怀疑是贼王手法的问题,实际肯定还有恐怕沈老都接触不到,或者隐瞒的事情在里面。

这是需要破案后,后续跟进,谈论的细节。

那边,汪某某诉说了很多事情。

这个案件,很多人经手,查案,始终看似围绕着案件,但是实际却被案件牵着鼻子走。就好像第一次报案,报案人就跟上面打了招呼,上面又暗示不要追问过多细节,就是破案,找东西。

东西在哪里丢的?不能问,或者就是报案人入住的金湾某宾馆【五星级】。五星级宾馆里会丢东西吗?不能说绝对没有,不能说贼不会进去。

但是贵重物品,请妥善保管,一般里面有保险柜,或者可以寄存在服务台保险柜里。

而多数,一些现金,小物件,钱包,护照,证件,香水,戒指,耳环等等,通常不是被贼偷走的,而是忘记了,走得匆忙。

当然有的时候,为了生意,声誉,某些宾馆会采取息事宁人,跟客人达成妥协,一定的补偿,也是存在的。

正因为不让问细节,这个细节就是牵涉到了隐私,不适合公开透露的隐私,那么办事的警察就可能被绕进去。即使知道一些贼,或者销赃渠道,也不可能追到。

为什么?

同样一个东西,人家有营业执照,你也不能把所有从事金银加工,拍卖行,小额公司等等吧,都搜一边,对吧?更加不可能到银行下通知,协查。

就是这么办了,那东西只要流出去了,经过几道手之后,谁还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呢?

到了最后一个人的手里,人家有凭证,人家再拿到银行,拍卖行,典当行里,谁能说是贼赃呢?

没有确凿的证据,谁都不能随便怀疑。

毕竟,除非那东西是天下独一无二的,有特殊标记,还是洗不掉的那种,实际不可能,只要是金银类,都有办法,做一些改变。

所以,这就是从一开始,答应很痛快的人,以为很简单,到了下面,就等于是大海捞针,毕竟不是数量巨大,或者抢劫案,或许还可能有点机会。

这种丢东西的事情,就很难说了。

而事实也证明,那销赃,收赃的人,人家是有证照,表面是合法的,又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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