抄写了七天七夜的家规

所谓的佛堂,其实就是供奉了南宫家列祖列宗的地方。138看书网,

这地方阴森冰冷,而且檀香萦绕,雪瑶从小怕鬼,最不敢看的就是有关鬼魂的恐怖片,所以呆在这里就越发的感觉到冷。

供桌上的上方挂着一些人的照片,有年老白发苍苍的,有年轻英俊少年的,有男人有女人,有老人有年轻人。

雪瑶心里害怕之极,虽然是盛夏,可是,她分明感觉到了严冬,这种冷,不知道从何而来,反正她觉得骨子里都是冰冷的。

如果只是在这里呆一个晚上,那也无所谓,可是,那林瑞香肯定是个专门祸害人的恶婆婆,不,应该是《还珠格格》里那个容么么转世,居然还要她手抄30遍南宫家的家规。

而最最该死的是,这什么破家规,一本居然有10页之多,雪瑶看了气得差点晕过去,这哪里是家规,完全可以和台湾的小言比肩。

幸亏那家规里面的字是毛笔写的字,虽然有30页,不过字数还是没有小言的字那么小,所以稍微让雪瑶松了口气。

只不过,她这气还没有松完,接着送进来的纸和笔却差点再次让她晕过去,居然是白色的宣纸和小号的毛笔,还有堰和墨,摆明了是让她用这毛笔来抄写。

天啦,她这辈子,最最学得不好的,就是毛笔字,因为这纯粹就是书法,而她根本就没有练过书法。

她最喜欢的笔是铅笔,因为铅笔写错了可以擦掉重新写,然后就是圆珠笔,她觉得方便,便宜,那圆圆的笔芯转动起来也流利。

不喜欢钢笔,因为钢笔写几天要吸墨水,当然,最最重要的原因是钢笔太贵,墨水也不便宜。

而最最不喜欢的,当然就是毛笔了,所以,她和这基本上是绝缘体,长这么大,她就没有用毛笔写过字。

好吧,没有吃过猪肉总见过猪爬吧,没有写过毛笔字,可是也曾看过几部古装剧,里面的人用毛笔写字的姿势她还是马马虎虎记得的。

然而,真的按照电视里那样拿毛笔写字,她发现自己写的字自己几乎都不认识,而最重要的是,她这样写字手很累。

最终,她放弃了这样拿毛笔写字的办法,改用拿圆珠笔一样的方法,其实也能写字,只是写得没圆珠笔那么好看,不过比刚开始写的要好看,关键是快了不少。

30遍家规,这可不是说来玩的,雪瑶在佛堂里抄写了整整一个星期,而这一个星期,她都没有走出佛堂去,就是吃饭都是阿英从外边的窗口给她递进来的。

所幸的是,南宫家对列祖列宗照顾得很周到,所以这个地方和《还珠格格》里紫薇和小燕子所呆过的暗房比起来,还是要好多了,至少没有蚊虫臭虫什么的,当然,这也全靠了那没有断过的檀香。

当然,佛堂毕竟是佛堂,和自己住的房间不能比,这里虽然没有蚊虫叮咬,同样也没有床和被子。

床和被子是奢侈品,其实这里连一把椅子一条凳子都没有,雪瑶抄写家规,都是站在供桌前面,站累了,也就只能跪在供桌前面。

而站和跪,都是不能长久坚持的事情,所以,雪瑶抄写这个家规就并不轻松,完全相当于受酷刑一般。

一个星期没日没夜的抄写,总算抄写完了,经过林瑞香的检查,然后第八天雪瑶才被放出来。

雪瑶这30遍的家规没有白抄写,她几乎把南宫家的家规都给背出来了,而她也终于明白,所谓的家规,其实主要是针对女人设计的,规定男人的很少很少。

雪瑶走出佛堂,整个人是苍白而有憔悴,因为这七天用毛笔写字几乎是酷刑,跟遭罪没什么区别。

林瑞香看着她这个样子,装模作样的说:“哎,夏雪瑶,在南宫家,儿媳妇都是要受家规的约束的,你如果受不了家规,完全可以和御儿离婚,我们南宫家不强留你。”

雪瑶苦笑了一下,离婚?她倒是想,关键是南宫御,他会答应吗?

肯定不会,这一点她是知道的,因为南宫御绝对不想娶孟丛云,他之所以那么匆忙的和她签结婚契约,就是为了躲避娶孟丛云。

而她的命掌握在南宫御的手里,所以,她没有办法挣脱。

于是,雪瑶看着林瑞香,淡淡的说:“妈,如果没有别的事情,我先回龙庭去了,南宫家的家规里说,女人不能主动提离婚的要求,所以,我也不敢跟御提,你倒是可以提醒他,让他和我离婚。”

林瑞香明显的楞了一下,然后脸阴沉着,她自己怎么就忘记了,刚让夏雪瑶抄写完家规,夏雪瑶现在居然用家规来反驳她。

“你回去吧。”林瑞香挥挥手,看见眼前这个女人就烦,可是这个女人是自己儿子坚持要娶的,她也不能太明着整她了。

夏雪瑶不能跟自己的儿子提离婚,那就要自己的儿子主动跟夏雪瑶提离婚,这有些难度,不过。

林瑞香看着慢慢的走过来的孟丛云,看见她的肚子,猛然间计上心来,看来,应该去拜一趟妈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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