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三十七章 光辉之地 四十七(1/3)
第三节明达之恩赐是否是实践的知识
有关第三节,我们讨论如下:
质疑名列恩赐之一的明达,似乎是实践的知识。因为:
一、奥斯定在「论天主圣三」卷十二说:「我们使用外物的行为,属于明达。」可是,行为所属的知识是实践的。所以,明达之恩赐是实践的。
二、此外,额我略在「伦理丛谈」卷一说:「明达如果对虔敬无用,就不算得什么;虔敬如果缺乏明达来分辨,也就毫无用处。」从这些权威的话,可见明达指导虔敬。可是,这并不适用于一种鉴赏的知识。所以,明达之恩赐,不是鉴赏的,而是实践的。
三、此外,祇有义人,才有圣神的恩赐,如同前面所讲过的。可是,按照雅各布伯书第四章十七节所说的:「人若知道该行善,却不去行,这就是他的罪了」,不义之人也可以有鉴赏的知识。所以,明达之恩赐不是鉴赏的,而是实践的。
反之额我略在「伦理丛谈」卷一说:「明达在它自己的日子上准备庆宴,因为它在心智的内腑克服了无知的空虚。」可是,除非用鉴赏的和实践的这两种知识,是无法把无知完全去掉的。所以,明达之恩赐又是鉴赏的,又是实践的。
正解我解答如下:如前所述,明达之恩赐,有如聪敏之恩赐,是为确立信德的。可是,信德首要是在于鉴赏,这是因为它依附于第一真理。而第一真理既然也是我们所以行动的最后目的,所以按照迦拉达书第五章六节所说:「信德以爱德行事」,信德也扩及到行事。
因此,明达之恩赐首要固然也应是关于鉴赏,这是因为人必须知道什么是他应该相信的;可是,其次它也扩及到行事方面;因为我们在行事方面,接受关于信德的内容及其引伸的知识的指导。
释疑一、奥斯定谈论明达之恩赐,是就明达之恩赐也扩及到人的行事方面而言;因为他把行为归诸明达,但明达却并非祇是行为,也不是以行为为首要。明达也是用这样的方式指导虔敬。
二、关于第二个质疑的答复,也就因此可以清楚地知道了。
三、正如我们在讨论聪敏之恩赐的时候己经说过,并非每一个领悟的人,都有聪敏的恩赐,而祇是那个借着恩宠的习性而领悟的人,才有聪敏之恩赐。同样,关于明达之恩赐,也必须如此了解:祇有那借着自己受赐的恩宠,而能在那些有关信德的事物和行为上,正确地判断,因而从不迷失正义之正途的,才有明达的恩赐。这就是对于神圣事物的知识,如同智能篇第十章十节所说的:「智慧引导义人,走上了正路,使他明白神圣的事。」
第四节「哀恸的人是有福的,因为他们要受安慰。」此真福第
三端是否与明达之恩赐相关
有关第四节,我们讨论如下:
质疑「哀恸的人是有福的,因为他们要受安慰。」此真福第三端似乎并不与明达之恩赐相关或相呼应。因为:
一、正如恶是痛苦悲伤的原因,同样,善也是快乐的原因。可是,明达所显示出来的,主要是善,而不是恶;因为恶是借着善才能知道的,如同「灵魂论」卷一所说的,「直兼为自己和不直者之判官」。所以,前述的真福并不适用于明达之恩赐。
二、此外,研究真理是明达或知识的行为。可是,研究真理中并没有什么痛苦,反而有快乐;因为智慧篇第八章十六节说:「与她为伴,便没有苦恼;与她共同生活,便没有悲哀,祇有享乐和愉快。」所以,前述的真福并不适用于明达之恩赐。
三、此外,明达之恩赐先在于鉴赏,而后在于行事。可是,祇要它是在于鉴赏,痛苦就与它无关;因为「鉴赏的理智不管那些应该则效或应该避免的事」,如同「灵魂论」卷三所说的。所以,前述的真福并不适用于明达之恩赐。
反之奥斯定在「山中圣训诠释」说:「谁发见自己贪图恶事,把它当作好像善事似的,被它奴役而感到悲痛的,应有明达。」
正解我解答如下:正确地判断受造之物,这原本是属于明达之事。人之偶尔背离天主,就是为了受造之物。按照智慧篇第十四章十一节所说的:「受造物成了可憎之物,作了愚人脚前的陷阱。」他们就是那些没有正确地判断受造之物的人;因为他们以为完美的善,就在于这些受造之物。因此,他们以这些受造之物,作为自己最后的目的,因而犯了罪,失去了真正的善。一个人就是在对于受造之物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时,才能知道自己的损失;而他是借着明达之恩赐,才能作出这样的判断的。为此说,哀恸者的这端真福,与明达之恩赐相关。
释疑一、受造之善并不能引起神性的或属神的快乐,除非因为它们与那神性快乐的真正原因即天主之善有关。因此,神性的平安,以及其后的快乐,直接与智慧之恩赐相关。可是,与明达之恩赐相关的,首有对以往过错的哀恸,其后则有安慰,祇要人用其正确的判断,将受造物导向天主之善。就是为了这个缘故,在这端真福里,把哀恸作为功劳,把其后的安慰作为奖赏;而这安慰,在今生开始,而在来世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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